第二章衍生记
现在已是日暮时分,晚风轻轻吹拂,蝉鸣愈渐低沉,蟋蟀在草丛里唧唧吱唧唧吱地叫着,鸟兽也纷纷归歇,太阳的光辉无力地扫过地平线,慵懒地投映到荣公馆的花园。荣家阁楼,每个房间都静悄悄的,连一丝声音一个人影也没有,如若仔细去看,可以瞧见在落地窗外的露台上韵慈身穿一条银灰色丝绸晨衣孤单地背倚百叶窗眼睛闪也不闪地瞅向远处,仿佛若有所思的样子,好像是对当前生活有所不满,迷蒙的眼神中透露出无限失望与懊悔。她的确应懊悔,她不该轻易相信男人蜜语甜言的情话,因为那话是言语的诱骗是诡计多端,也不该轻易踏入婚姻的围城,因为那是一座埋葬爱与鲜活激情的城池,是覆盖着一层绿色青苔的沼泽地。人是一种怪异的生物,尤其是女人,这一点至今仍没改变,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夫妻关系后,随之发生的变化特别是心理变化,不容小觑。韵慈与世威结婚前恩爱有加,常腻得令人妒羡,可婚后一段时间两人不时争吵,也曾动手打斗,但每每激战之后又抱在一起痛哭流涕,似乎彼此了解的越深幸福离得越远,往日温暖的家如今成了战场,战争结束了便又冷冷清清。世威随事业的蒸蒸发展,内心也渐渐膨胀。韵慈不仅时常遭受身体的折磨,还要忍受心理的戏谑,这双重的摧残使她近乎崩溃,她觉得自己像一只笼子里的鸟,无助、无望,好像她的身体她的思想甚至她的精神都被一张巨大的天网给禁锢住,无形中封锁进了一片荒芜的孤岛。最近世威早出晚归,空荡荡的房间只剩韵慈一人,她越来越感到寂寞,常常冲杯咖啡或是倒杯酒就去往露台,在这里她并没有望远处的风景也没有看过往的路人,只是垂着眼出神垂着眼静静妄想。今天,世威出奇地早早回来了,当夜幕刚刚降落,天还灰蒙蒙有些光亮,他已开车到了楼下,在他绕过花园的围栏去停车库放车时瞥了眼屋宇,看见韵慈在天边晚霞的映照下陷入白色沙发之中。他迅速停好车从右边座椅上拿起在公司附近的花店买的一束香槟色玫瑰箭步奔回了家。韵慈听到门铃声响,好一会儿才晃晃悠悠下楼去开门,世威一进门将她抱住说:“好想你,今天一整天都在想你。”她被他紧紧的拥抱勒的几乎喘不过气,遂将头微微向后仰使下巴尽量脱离他的肩膀,然后气喘吁吁地说:“你要勒死我啊?抱这么紧。”等他略微松开一点,她深吸了口气说:“吃错药啦?发什么神经?怎么突然就想起我来了?我看你早忘了我是谁了吧?”“真的想你,想你就是想你。”他带点孩子气地说。抱了约两分钟世威才松开她并将花送到韵慈手上,然后搂起她的腰向里屋走去。“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韵慈问。“因为家里的娇妻在召唤我啊。”世威说。“是不是在外面沾花惹草了才这么讨好我?”“哪有?以前回家不也经常买花给你?”“可你这一个多月都不怎么理我了。”韵慈说。这时两人身处卧室。世威伸出胳膊将她搂了过来在脸上亲吻了几下。“怎会不理你,只是最近生意比较忙,作为妻子你要能理解,有钱赚还不开心?何况我这么拼命不都是为了你为了这个家?好了,别再赌气了。等公司走上正轨,我就有大把时间陪你,到时候你想去哪儿我就陪你去哪儿,我们去维也纳,去夏威夷,陪你到香港购物,也看望一下爸妈,你觉得么怎样?”世威安慰韵慈说。“呵!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哪儿你知道?竟会说些好听的话来哄我。”韵慈嘟着嘴说。刚刚她脸上还带着的不愉之色此刻悄然散去。他和她在一张宽大的床上进行了一番巫山云雨。女人总是经受不住男人这张嘴和他的身下之物,对于曾相互倾慕有过恋爱过程的婚姻,女人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你兽性大发了?这么厉害。”她躺在他的怀里说。世威回答:“我哪次不厉害了?每次不都能令你满意?”他缓了口气又说:“肚子快要饿扁了,做菜吃吧?好么?荣太太。”“嗯,今晚做好吃的给你,你想吃什么?”韵慈说。“冰箱都有什么菜?”世威问。对于几乎不下厨的他来说也就浑然无视自家的冰箱了。“看看咯。”韵慈一边穿衣服一边说。不久,他们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储藏着各种蔬菜,还有一些带骨的鲜牛肉和冰冻的灰褐色龙虾等肉类。厨艺精湛但鲜有下厨的韵慈这晚倒饶有兴致,她做了百花鱼肚、蚝皇凤爪、炊太极虾、池塘莲花等几道世威喜欢吃的菜。此夜,世威和韵慈受了自己烹饪食物的滋养,又一起在浴缸浸润之后就于床上拥着睡去。阴郁的日子像天上的乌云被风一吹四散开去,当内外复归了常态一连几个星期都相安无事。他和她这样亲近时爱到心里打闹时痛到骨子里地保持着婚姻契约下的关系,直至我的降生两人愈演愈烈的不安魂灵才稍有所平静。韵慈自从孕育了我,改变了许多,沉闷的家庭生活也逐渐唤发出一些生机。说起我,我是在韵慈和世威婚后第三年的初秋,一天夜里来到世上的。那晚月色明朗,皎洁的银光轻柔地笼罩着整个庭院。医院,而是在荣公馆二楼一堆满了新鲜玫瑰的房间。为何会有这么多的玫瑰在室内呢?我猜想可能是韵慈过于钟情此花的缘故,希望宝宝能够在花海丛中诞生,也或许是妊娩期间为调理心情而摆放的,另外玫瑰的红是一种吉利,更或者还有什么别出心裁的寓意吧。总之,我不甚明了。恐怕在这世上也只有像韵慈这般过分理想主义的女人才会做出如此与众不同的事情来。除了花瓣的红外,地毯和家具也为深沉的暗红,就连四周墙壁的壁纸上也印满了不同时节的玫瑰,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娇艳欲滴,有的宛如新生,唯独那银白的水晶灯赫然悬在半空与这满屋子圣女果般的红形成极为显明的色彩对比,给人一种别开生趣的感觉。这夜对我而言,医院也就罢了,况且那是我素来不喜欢的地方,但至少应该请个医生吧,事实上从教堂请来的英国妇人(接生婆)不具有什么行医的资格。据说是传教士,不知有没有经验,反正当时可没给我好脸色看,其间种种情形是我后来从家里珍藏的相簿上无意看到,然后去询问韵慈她对我讲述了那段往事。经过我的一番模拟想象,每幅画面如被摄像机拍摄记录下来一样,当日景况立现眼前,到今日也依然清晰。听韵慈说,生我时是难产,颇费了些周折才得以降生,但我出世后没有哭声,所有人都吓坏了,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就像是国际时装秀台上模特的脸,面色沉郁,神情凝滞,僵硬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还是那洋婆儿宠辱不惊,现在回想起来她还略懂些中国民间的方法,她用坚硬的指甲一个劲地掐我嘴唇上的人中之脉直到我哭出声来,她才舒展开眉头,带着得意的胜利的笑容说:“你终于算闯过鬼门关了,愿神灵佑你平安”。接着,她把我放进浴池清洗干净并用咖啡色羊毛毯子像包粽子般将我包裹起来,走到隔间放在电子秤上如同秤小猪那样秤了一下是六斤多,进而行色匆匆抱我到韵慈身旁用她那鹦鹉般尖利的奇怪声音急不可耐地像是发现了世界第八大奇迹一般报告着喜讯。那时候世威和韵慈都很亲腻我,视我为神赐予的天使,视我为两人爱的结晶与保护伞。可实际呢,这世上哪有什么保护伞,夫妻间也并没有永恒的固垒,男人与女人之间若是没有性这一根基,没有和谐、信任与爱,纵使曾经有过多么轰轰烈烈的热恋也难以长久去维持这段婚姻。看着亲生骨肉降临于世,谁会不稀奇不怜爱呢?我如是懵懵懂懂来到了这半是清净半是喧浊的世界。因我坠落在红色的玫瑰里,坠落在月之清辉下,所以玫瑰与月亮便成了我在这世上最为亲密的伴侣,从小到大它们都是我的挚爱也是我寄托情思、倾诉衷肠的灵物。当在外面的世道受了委屈,当感到孤独和忧伤时,我会将心中的不悦与愤怨告诉它们,而它们也慢慢成了治愈我心灵的巫医。我出生那天是八月二十九日,按照星座推算为处女座。我向来笃信神灵和命运,因此常翻看星语也听信一些祭司的话尤其是女祭司。记得她们曾对我说:“你命中注定了性格里带有女性般的阴柔,男性的不羁与放荡,还糅合了中性般淡淡的忧郁,凡事都要求做到尽善尽美,那么就会有太多苦恼萦绕于心。”我不知道是她人影响了我,还是我本身就如此,被天上的星牵引着走,似乎一切冥冥中已有安排,总不谋而合。我从来也未曾怀疑过天神的存在和庇佑。我相信万物皆有灵性,当无违天道、顺应自然、少私寡欲,就能够获得内心的宁静与安乐。至于每个人的宿命,不过是因其变动在时间的河流上划出一道转瞬即逝的痕迹。据祭司所言,和处女座相关的神话是大地之母谷神德墨特尔和她的女儿春神泊瑟芬的故事。传说大地之所以有四季轮回和万物盛衰的更替,是因为泊瑟芬有一天和她的同伴在山谷中一片草地上摘花时突然看到一朵银色的水仙,泊瑟芬心想:“它比我采摘过的任何一朵花都要漂亮。”她闻着空气中飘散的水仙花朵清甜的气味不禁为之所动,于是远离了同伴偷偷地走近,当她刚伸出手正要碰到花儿之际,忽然地底裂开了一个洞,一辆马车由两匹黑骏马拉着冲出地面,上面坐的是冥界之王哈帝斯,他因爱慕泊瑟芬设计掳走了她。泊瑟芬的呼救声回荡在山谷与海洋之间,当然也传到了德墨特尔的耳中,她抛下待收割的谷物,飞越万水千山去寻找女儿,从此无心他顾,以至于田地里的种子不再发芽,肥沃的土地也长不出麦穗,人类将被饿死,宙斯看到此情形只好命令冥王放了泊瑟芬,冥王不得不服从宙斯,但他暗中心生一计,临走前给了泊瑟芬一颗果子,泊瑟芬不知道一旦她吃下这颗果子就会无法长留人间,注定还是要回到阴暗的地府。最终事已至此,宙斯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就说:“一年中,你有四分之一的时间可以和泊瑟芬在一起”。从此后,只要大地萧瑟、草木荒寂、地上结满冰霜,人们就知道泊瑟芬去了地狱,她再也不是那个无忧无虑嬉戏于草地上的少女了,即使每年春天她会重返家园,也依旧明艳动人,但她再也摆脱不掉恐怖的冥界。其实,这个故事蕴含了对处女星座不同层面的隐喻。首先,尚未成为冥后的泊瑟芬是一位纯洁天真的少女,象征着处女座坚守内在的完美,渴望保有自己的独立性;其次,被强迫成为冥后并最终顺服的过程,象征着直面生命里的黑暗面,允许变化的发生;最后,泊瑟芬和德墨特尔可以看作一体两面,少女必须做出牺牲才能成为母亲,象征着生命永恒的轮回并构建出自然的法则。那么,既为处女星座这也先天预示着我终生都会近乎苛刻地去追逐完美,在生命的舞台上竭力起舞,痴迷地表演直到曲终人散、帘幕低垂,宁愿为美而死也绝不踟蹰苟活。话说那日,我降生那日,是在卢湾区的凡尔登花园。凡尔登花园属于法国式花园里弄,因于年至年在这块昔日法国人的乐园上建造起的新式弄堂,故而称之为凡尔登花园。这无形中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了法国人在上海的旧梦。虽然它现在有了个新的名字叫长乐村,依我看住在这里的人根本不快乐更不必说长乐了。说来这片地区也仍是流俗的上海弄堂罢了,只不过与石库门、亭子间的弄堂略有不同而已。此处是一家一栋,宽敞且明亮,比起那多家多户聚寓在一起的杂弄来说要好的太多。我家在该区域里也不例外,独立的一栋房子,外形小巧玲珑,十分别致。屋子的前面是花园,紫罗兰篱笆围起了整个院子,院内种着四季常青的草坪,草坪四周栽满了月季与玫瑰。房屋左右各贮立着一棵粗壮的百年法式梧桐,梧桐枝上挂满了彩灯,与墙壁上的两盏古典欧式路灯相映成趣,树下各悬着宽阔的白色吊椅,比花园中央摆放的大理石桌椅更显得炫美。花园外墙是用通透的黑色复古雕花铁栅栏绕了一圈,留下矮门为的是能与弄堂共享,而矮门旁一男一女两座灰色石雕则如维纳斯的塑像半掩半裸,可诱使观者于瞬息间产生情欲。我出生在这座房子里,幼时数年都在此度过,在这个记录我成长的居所内曾真实地闪现过数不清的场景,现在想来皆如梦幻泡影,不禁令人怅然唏嘘。回想起关于上海的记忆,最难忘的是殷黎、蓝珊等一众友人,还有独特的欧式里弄,这中国式的西方建筑,雍容、端庄、雅致,隐藏在历经沧桑的梧桐树后面,见证着时间的流转,见证着生活于此地的人一天天消亡。那圆弧形花纹砖雕门楣,朱漆厚木门,以及道路两旁的香樟与玉兰树,时不时弥散出浓郁的时代气息;每至夜深,那悠长悠长的街巷所呈现出的静谧感,常能引人踩着它走过时通向自我的幽禁地。还有些邻舍的天井里种着美洲石竹、野蔷薇、宝石花、凤仙花,精巧的笼子里饲养鹦鹉、八哥儿,更有甚者圈养孔雀,都颇为有趣。除此外,城隍庙的蟹黄包和玫瑰腐乳,还有那穿着薄如蝉翼的真丝睡裙踢踏着镶有施华洛世奇亮珠的拖鞋出门买早点的太太们,她们臃肿的身体上沉淀的不仅是饱经风霜的摧残之态,更萦绕着一股现代化都市里失魂之暮气。当然,还有弄堂中的年轻女子,她们如荷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一旦浮出水面遇着阳光和雨露,便伸长了天鹅似的柔软白皙的脖子,昂起唯我独尊的高傲头颅,携着天然一段风骚昼夜不停地穿梭在这座新旧交融的迷宫里。…………这无数印刻在我心里的画面是彼时的,若今时今日于夜晚从陆家嘴的明珠塔顶去俯瞰上海的话,它简直活像是一座巨型魔宫,灯光阡陌纵横,勾勒出鳞次栉比的建筑,这与我心底那残留影像里的上海有着千千万万的不同,然而,真正能够令这座城市焕发出勃然生机的不是那些由人类文明所衍生出的死物,而是如藤蔓般相互缠绕的诸多生命体。说起这诸多的生命体,还记得六岁那年,我的玩伴殷黎,带我去沙滩用沙子堆小动物的形状、堆赛车、堆轮船,然后用冲到岸边的扇贝、海螺去精心装饰;还有我们脱个精光在冰凉的水中嬉戏打闹;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在花园里边吃糕点边写作业,一起坐着吊篮悠来晃去地读故事、看漫画、背诗……这些都是我游历人间的日子里的欢快时光。他几乎每天与我游戏,我们形影不离,就像鲨鱼和水,只要活着就难分难舍。那时我对殷黎说过,如果他要是女人,我一定娶他为妻,终生厮守,不离不弃。不知为何,这句话我到今天还没有忘记。小时候真挚又幼稚,常常口无遮拦,不像长大后我暗自思慕着他总想将其据为己有。比如,当有女孩与他搭讪要他电话号码时,我会无所触动,但要是哪个男孩和他火热地玩耍,我就会心情糟糕透顶以至于大发雷霆,当天夜里,必定会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暴打那人一顿,并厉声对他进行恐吓和警告。当然,次日殷黎也必定会来对我大发一番脾气,之后一连几天谁也不理睬谁,而我宁愿同他冷战也不愿他与那些男孩纠缠不清。尽管从小学开始一直到现今读大学,都有很多女生倾慕他,给他写信打电话,有些字眼简直不堪入目,有些声音简直嗲到让人眉毛霎时间竖立起来,还有的不惜用身体诱惑。殷黎曾对我讲过不止一次,有一次是我亲眼所见。那是个夏日的午夜,当我和殷黎从北京西路的一家酒吧喝得醉醺醺地出来,搂着肩膀左摇右摆地沿街道行走,侧面十字路口的拐角处站着一位身姿妖娆的女孩在等候,她一边快速眨着充满魅惑的大眼睛一边跳起了热舞,时而还吐露粉嫩的舌头于樱桃红的唇边。我和殷黎一动不动地定在那里,只是面带耻色地观赏,似乎这一刻只有面部肌肉的张弛和眼珠的滚动还可以证明我们是一个活物而不是古罗马圣洛伦佐教堂内由米开朗基罗塑造的栩栩如生的雕像。我仔细看了下她的脸,认出是本校大三的一名女生,当被我问及她忽而变得有些羞涩,于是这个穿着足有十公分高跟鞋却仍比殷黎矮了一截的女孩迈着碎步像袋鼠走路的姿态跳跃到殷黎跟前拉起他的胳膊到一暗光处小声嘀咕着什么,可能是向他索要联系方式以便改日秘密私会也可能是让我们忘了她被识破身份的尴尬,总之最后像是没达到目的似的斜着眼走开了。我始终一点也不担心殷黎会被别的女生引诱走,因为我知道,清楚知道,除蓝珊外,不管哪个女孩都不可能真正引起他的兴趣。而蓝珊呢,这个与我和殷黎剪不断理还乱的女魔头,好像从来也没有远离过我们的生活。蓝珊是我七岁时上小提琴班认识的,有一天当我进入乐师室,第一眼就看到了她。她非常的醒目,穿着粉色蕾丝裙,不安分地站在四个孩童中间,还不时用手指缠她那卷曲的巧克力色头发,憨态可掬的样子,夸张点说就是活人版的芭比娃娃,而她也的确妆扮成了珍妮花似的造型,在第一堂课上就卖弄了令人惊叹的芭蕾舞蹈。现实之中,她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扮演着罗塞拉的角色,而我永远也不会是安东尼奥。自那日起,我和她便开始了频频接触,渐渐成为要好的朋友。超出我预想的是,她对待感情竟会如此专一炽热,一旦怦然心动数年矢志不移。我和蓝珊因音乐结缘,也即因一位年过花甲的乐师。她满头雾灰色银发,戴着金丝边眼镜,棱角分明的脸庞光洁明媚,常穿着亚麻或纯棉材质的衣裳,质朴里透露出脱俗的神韵,极有女性气质。听说她以前是国家音乐剧院的,年轻时在国际上拿过很多大奖,后来在上海音乐学院做教授,退休之后闲散了下来。她在悠闲中感觉生活逐渐失去重心,远离了本质,而又不愿像其他人那样,不是整日打牌就是练太极、养生,要么沉沦于子孙的琐碎芜杂。所以,她决定收几个学童进行一次长达十年的培养,既是树人也能使自己继续沉浸在音乐艺术里。听韵慈说她收弟子的条件极为苛刻,要经过严格筛选,例如首先需天赋异禀,其次要对音乐有浓厚兴趣,另外也要家境殷实,还有其他种种难以理解的要求。虽然我有些资质,但家庭状况与他们五个相比却是天悬地殊,何况我对音乐的敏感度并不超群,因此我本不该成为其中之一,可凭着韵慈卓越的音乐才华和她一位演奏家朋友的极力推荐,老太太思虑再三或许认为我还有发展和深造的潜力,最终决定收我为徒,我有幸阴差阳错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学音乐的孩童共六人,一星期去吴老太太那里上三次课,因为在余庆路,相对比较遥远,而我家那时只有一辆车,世威要开去公司,韵慈也常常外出交际。由于顺路的缘故,我每次都搭乘蓝珊的专车去上课,自然也坐她的顺风车回家。我和她一来二去很快熟悉了。蓝珊是个喜欢与人分享的小女生,每次去上课她会变着花样给我带冰激凌蛋糕、鲜奶油蛋糕、水果蛋糕还有巧克力蛋糕等,而我经常假装说要拿回家慢慢品尝,实际上我带回去之后就给殷黎送去了。殷黎什么蛋糕都爱吃,我唯独钟情巧克力蛋糕,有时候若是收到巧克力味的话我会和他一起感受舌尖的盈动,那滑嫩的质感让人吃一口便是即刻死了也无所悔怨。我和蓝珊认识没多久就将她介绍给了殷黎,我们一同玩耍,彼此间没有秘密,三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我们亲密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程度,常常忘记有性别之分。如果非要区分的话,我想只能说我与殷黎是纯种的中国人,而蓝珊则是有着四国血统的地道“混血种儿”,她祖父是法国人祖母是中国人,他们一生定居在上海,经营一家家族银行。迈入新世纪之后,她的父亲接手了祖业,也已将生意扩展到别的领域,而她英国籍的母亲同样是经商的能手,毕业于伦敦一所著名大学的经济与管理系,在事业上给丈夫以鼎力协助。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女,若是从她身上来看的确有一定的契合度,因为她的外祖父是一位在英国做汽车生意的西班牙人,在苏格兰大赚了一笔钱并娶了位英国太太,同时也没耽误将这种优良的基因传递给下一代。虽说是混血人种,但蓝珊和她父亲一样略白的面孔看起来酷似亚洲人,只是发色稍稍有些不同,纵使眼睛是深棕的也不足为奇,倘不仔细去瞧根本看不出来。如果要是与目前普遍烫染发的中国女性相比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差别了,更何况很多女孩子也纷纷戴起美瞳。初相识这年,一周末的傍晚,蓝珊打电话给我。“荣熙,在干嘛呢?”她用稚嫩的声音在电话那端轻声说。我一听奶声奶气的就知道是蓝珊,便回答说:“我和殷黎打游戏呢。”“一起去外边玩好不好呀?”她既是询问也是恳求。“今天没兴趣。”我冷冷地说。“你好多天都没和我玩了,我在家快要闷死了。”“你可以看电视啊,你不是最喜欢看动漫了么?”我说。“现在不想看,只想出去玩,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我生气啦。”我似乎毫不关心她生不生气,随口说:“还有别的事吗?没事我挂电话了。”此时殷黎将游戏暂停,回过头问我是谁打来的,我说是蓝珊,他立马扔下手柄飞扑过来抢电话。“喂,喂,珊珊你在听吗?”他叫的倒亲切,每次蓝珊来电话他都迫不及待想和她说上几句。“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当他听到蓝珊有些失望的语气急切问道。几秒钟后电话那端发出“呜呜呜”的哭声,殷黎关切地说:“你别哭啊,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为你摆平的。”想必蓝珊故意用哭泣来唤醒我和殷黎的同情心,其实纵然她不哭凡是她想要做的事情殷黎无不照办,他总对她唯命是从,我看得全身颤栗。果然,等蓝珊一五一十说了她的想法后,殷黎喏喏答应着说:“好,好,珊珊,你先擦一擦眼泪,别着急,我和荣熙马上去你家。”他挂了电话,我带着鄙视的神情对他说:“怪不得你叫殷黎呢,真是殷勤的很哪,我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殷黎从不爱笑,但这时他竟笑着一边央求一边拉扯我跟他去找蓝珊,还计划着到野外郊游。我拿着手柄本想再战一盘,谁知殷黎惶急关了荧屏,我只好跟他出了门,沿人行道走了一段路到一站牌下搭公车直奔蓝珊住处。三个人碰面后,接下来所经历的一场意外之旅使我绞尽脑汁也想象不到的,这场痛彻心扉的探险是我童年时期的一巨大阴影,关于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关于变异的叵测人心,关于罪恶的利益链。…………提起痛苦的往事,总令人难过,甚至是悲伤,为免惊扰此夜的良辰美景,还是说说时隔一年的另一次郊外之行吧。春日的午后,阳光普照,惠风和畅,樱花、桃花、迎春花,海棠、杜鹃、马蹄莲,更有石斛、鸢尾、郁金香……统统在春风中绽开了娇蕊,它们一年一度于幻灭之前装饰着寒冬以来的萧瑟大地。自然界的春之图景令我情绪高涨,当我还在苦涩的课堂上时就已对郊区废墟里长出的花朵和满地绿茵茵的青草出神妄想了,置身其中为花草之美忘形的时候激动又感伤,此际想来更是难以言状,这样的心情在我即将离开尘世的回光返照里必定会再出现一次。言语之间僻静乐园里的那个我又开始在我脑中舞动,站在河边远远望去,微风吹拂着芭蕉使略带些嫩黄的长长叶子摇曳起柔美的身姿于落日余晖的映衬下微微荡漾,沙汀上的芦苇丛内忽然蹿出几只白鹭,它们一边嘶鸣一边扇动着翅膀向高空自顾自地飞去。这天,放学铃声刚落,我就冲出教室去找殷黎,他骑一辆白色单车载我一同来到郊野。我们在空旷而宁静的城外一边飞翔于满含青草与泥土味道的风里一边和着歌大声唱喊,仿佛时间止于空间之中。暮色越来越深,我和他却乐不思蜀,沉浸在本真的放浪形骸里,其他一切都好似云散烟消,只能感受到周围处处蔓延着的春之喜悦。刚到河岸的树林,我们就一股脑儿将单车及书包抛到草地上狂奔进各自的秘密花园。殷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鼓弄出携带的工具,慌里慌张忙着扑蝴蝶、捅鸟窝、捉蜻蜓等,我则醉心于采撷不同种类的鲜花,用花秸将这些红、粉、蓝、紫、橙捆成束,只为在归家后送予韵慈博得她开颜一笑。傍晚,我兴高采烈地奔跑进庭院,推开栗色木门绕过客厅进到卧室,一眼看到韵慈正坐在妆台前细心画着晚妆,她见我捧着一束花跌跌撞撞进来,便笑道:“熙儿,是给我的吗?”“对呀。”“哇,好漂亮的花儿啊。”她开心地说。“在哪儿采的?”她问我。“在郊外的一片树林,里面有好多好多花呢。”“你一个人去的?”“不啊,和殷黎。”我说。“噢。”韵慈说完转身走到窗户前的红木高桌旁,将花插进霞光色釉彩瓷瓶里,然后略微低头嗅一嗅混合着泥与草的花之香。对于她无与伦比的独到插花技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只一小会儿,等我再看那些被我杂七杂八交混在一起的散乱野花时,立现眼前的是深色的花儿高昂着头,淡色的花儿浮底,花骨朵与枝枝叶叶间上疏下密、错落有致,有虚景有实景、有动态有静态,从正面看是椭圆形,从侧面看迥然不同变为扇形的精美模样,整体简洁、安定,给人以均衡、活泼、热烈的感觉。我像欣赏一位身材窈窕的少女般欣赏了它片刻后才将注意力投注到韵慈身上。当她起身回返时看到我呆呆站在那里,似乎意犹未尽仍有所期待的样子,就面色温和地走近我,弯下瘦弱的腰身用细长的手指抚过我稚嫩的脸颊在我前额轻轻一吻。当她软糯的嘴唇以闪电之速逃离我额头的一瞬,我似乎依然能够触及到那未曾消散的温度与余香。这秒钟,我的满足感溢满全身,不久我又满目含情地恋视着她,期盼得到更多的亲吻与爱抚,她仿佛能感知到我的愿景似的,主动凑过头抱了我一下就继续浓妆淡抹起来,而我的眼光也跟随她的飘移定睛到镜子上。当我看见镜面上自己羞红的脸,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闪着鲜红的唇印,旋即惊呼:“哇,我变成鳄鱼了。”“你快看呀,我变成小鳄鱼了。”我指着额头上的唇红印喊道。韵慈睬也不睬我一眼,只顾着涂脂抹粉,我噔噔噔快步跑到她身边,双手扶着妆台踮起脚目不转睛地摆弄着镜中的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舒展开,看它随意变幻的奇异现象。她眼皮一晃瞅了眼镜子里的倒影,不动声色地说:“去,回房玩吧,妈妈要去参加个晚宴。”“去什么宴会啊?你不是说等我回来要给我烤椰蓉蛋糕吃吗?”我带着怨气说。“这个宴会很重要的,不得不去喏。”“你不要去好不好?我们在家做蛋糕。”“乖啊,宝贝,听话,妈妈回来给你买黑巧克力蛋糕,嗯?这可是我们家熙儿最爱吃的蛋糕啦。”她说着捧起我的脸亲了亲,但这一次我并未感到一丝一毫的欢喜。随即我转念一想说:“那我和你一起去吧?”“嗯?”她吃惊并皱眉道。过了约一分钟她说:“你真想去?”“想在你身边。”“你若去的话须遵守两个条件。”“什么条件?”“一不可胡作非为,二不能喊妈妈。”“那要喊你什么?”“喊姑姑吧。”“为什么要喊作姑姑啊?”“哪儿那么多为什么,想去就遵守约定。”“好吧,我答应你。”“你快去衣橱找出那身白色套装洗个澡换上。”“遵命,姑姑。”我铿锵有力地回答,继而奔回卧室。我们准备好之后,在晚上九点钟,准时到了静安区愚园路的歌舞坊赴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