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成都市实施十大幸福工程和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年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小编摘取并整理了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内容。
明确推广目标
力争年推广新能源汽车9万辆,累计达到23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比例达到4%。确保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匹配,全年新建各类充换电站座、充换电设施个,力争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和配套充电桩比例达到4:1。
明确推广领域
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市政环卫和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用车、私人消费四大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提出了具体的推广目标,并要求各牵头部门加快出台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
01
停车减免政策延长
到年9月30日,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02
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鼓励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私家车新能源汽车比重。支持汽车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在机关、学校、商超、场镇等场景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展示和促销活动,对年度新能源汽车十佳经销商给予奖励。
03
加快出台充换电设施补贴政策
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运营。
04
交通运输领域用车给予资金奖励
1.要求区(市)县配套给予巡游出租车每月元、最高24个月的提前更新奖励,奖励资金申报和审核流程按照《成都市鼓励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试点财政奖励实施细则》(成交发〔〕49号)执行。
2.对纯电动冷链物流车、驾考驾培车、渣土车和混凝土车给予资金奖励。
3.在全市范围内划设绿色货运示范区,加强对燃油燃气货车的管控和加大对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通行的支持力度。
4.加大对公交集团(公司)购车资金支持。
05
市政环卫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
要求全市新招标的环卫车辆全部为纯电动汽车。
06
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更新公务用车
%使用新能源汽车
要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中通信机要用车新能源汽车采用比例达%,配备更新的其他公务用车通过2至3年全面实现政府采购汽车新能源化。全市国有及其控股企业用车以及警车新增和更新的车辆,新能源汽车有适配车型的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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