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工信部继续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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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号),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决定继续在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工作,并根据本次调查情况对“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见附件1)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

(二)企业上报材料

基于年数据信息填报《年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上报程序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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