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玄马卫生院年度农村慢性疾病

庆城县玄马卫生院年度农村慢性疾病

申报须知

玄马镇各位参合农民朋友:

接县医保局通知,今年慢性疾病报销工作有所变动,参合农民不再需要办理慢性疾病证,有报销资料的请在玄马卫生院医保窗口办理。望各位参合农民朋友相互告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范围的疾病共分为四大类47种。

Ⅰ类疾病(7种)封顶线元:1、尿毒症透析治疗(封顶6万元)2、再生障碍性贫血3、血友病4、白血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6、恶性肿瘤放化疗7、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Ⅱ类疾病(14种)封顶线元:1、苯丙酮尿症(封顶元)2、精神分裂症3、抑郁症、4、躁狂症5、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6、肝硬化(失代偿期)7、脑瘫8、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9、心脏瓣膜置抗凝治疗10、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11、强直性脊柱炎12、重症肌无力13、股骨头坏死14、性早熟

Ⅲ类疾病(19种)封顶线元:1、高血压(2级及以上)2、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3、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4、慢性活动性肝炎5、糖尿病伴并发症6、椎间盘突出症7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8、耐药性结核病9、癫痫10、甲亢11、克山病12、大骨节病13、布鲁氏菌病14、支气管哮喘15、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6、重症帕金森氏病17、老年痴呆症18、银屑病19、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Ⅳ类疾病(7种)封顶线元:1黑热病2、克汀病3、包虫病4、氟骨病5、砷中毒6、疟疾7、普通肺结核

二、慢性疾病报销需提交资料。

1、县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或相关检查资料(附件1);

3、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身份证及合作医疗卡);

4、年参保缴费发票;(元/人)

5、身份证复印件;

6、年10月1医院门诊费用发票、处方、检查单明细。发票破损或涂改不予报销。(门诊费用较多的患者自行复印发票,基本医保报销封顶后剩余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一般户剩余元以上,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0元以上。);

慢性疾病报销时间:年7月10日至年12月31日。

备注: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只能报销一种疾病。与上年度报销同一疾病的患者只需提交诊断证明,如与上年度报销病种不一致的患者需重新提交检查资料。

三、咨询及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晨9点至下午4点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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